【轉知】外國學生工作相關法規宣導
📢【重要公告】外國學生工作相關法規宣導
一、依據《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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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並獲勞動部許可,不得在臺灣工作。
➤ 違反者將處以新臺幣 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
外國留學生在學期間,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 20小時(寒暑假期間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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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休學、退學等情況喪失學籍,工作許可即失效。
二、根據《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規定:
如曾在申請前3年內有「未經許可工作」的紀錄,將影響未來申請在臺工作資格(包含畢業後申請工作簽證)。
三、重要提醒:
如有工讀需求或畢業後欲留臺工作意願,請務必:
✅ 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並取得核准後,方可開始工作。
❌ 未經申請即工作者,將違反法令,可能影響後續在臺合法工作資格與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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