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學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獎學金(簡章更新)
一、提供單位:捷克教育部
二、名額:20名為期10個月獎學金
三、待遇:免學費;具有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每月核予9,500克朗,未具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每月核予9,000克朗,由受獎者之進修/研究系所發給。亦可自費申請學生宿舍,惟須於申請表上註明。另在捷克研習期間之健康保險費用須自行負擔。
四、受獎期間:111年9月或10月
五、申請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在校任一學期捷克語或英語成績80分以上或通過「各項英檢與CEFR架構對照表」B2級列之任一項測驗級/分數以上者。
(三)以111年10月以前已取得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惟大學二年級及三年級生、任教之研究員/教師亦可提出申請。
(四)經就讀學校向教育部推薦,未經學校推薦程序之個別申請案,不予受理。
歡迎有意願申請且符合資格之同學於111年2月25日(星期五)前將申請文件繳交至國際事務中心。
詳細甄選規範請參考附件檔案。
簡章已於2022.02.21更新,請有意申請之同學重新下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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