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際交流國際學生獎學金申請

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及其附設華語文教學機構設置外國學生獎學金核撥作業規 定」辦理。

申請資格:

  1. 本校姐妹校之交換學生(不包含陸生),在本校修習華語或(及)進修課程至少一學 期以上且出席率達三分之二以上者。
  2. 未具僑生身分,且不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學生(不包含陸生),申請就讀本校獲准, 具有本校正式學籍,且在本校修習課程一學期以上,大學生前一學期成績平均達 七十五分以上者;研究生前一學期成績平均達八十分以上者。
  3. 未同時受領我政府機關或我國內學校其他獎學金者。

給獎金額及方式:每人每學年最高上限 5,000 元,於學年度結束前發給。

本獎學金每學年每人限申請一次。

其他詳細內容與規定請詳見:真理大學國際交流國際學生獎學金設置辦法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