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已截止收件】僑務委員會113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開始申請囉!

僑務委員會113年度傑出僑生獎學金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

一、申請資格:

  1. 就讀大專院校二年級以上僑生,憑112學年度學行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碩、博士生不得申請)
  2. 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來臺升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香港、澳門學生,符合上述資格者,亦得申請。
  3. 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4. 113年度獲領此獎學金者,明年(114年度)不得以112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二、獎學金金額:

  1. 傑出僑生獎學金:僑委會本年度為鼓勵績優僑生卓越表現,核給本校  名,每名可獲頒新臺幣20,000元及獎狀乙紙。
  2. 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僑委會核給本校  名,每名可獲頒新臺幣6,000元及獎狀乙紙。

三、獎學金申請流程及規定:

**請注意:申請表之個人資料如有誤,將不另行中通知修正並將取消資格,請務必確保申請資料無誤。

四、審核方式:

  1. 傑出僑生獎學金:依學業成績進行評比,擇優給獎;獲獎學生應提供5分鐘影片介紹在臺灣學習心得。
  2. 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依學業成績進行評比,擇優給獎;已獲傑出僑生獎學金者不重複給獎。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