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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日本姐妹校交換學生實施計畫

2025~2026日本姐妹校交換學生實施計畫


●交換生申請資格:
一、具有本校學籍之大學部與研究所在學學生,須曾在本校就讀滿一學年以上,始得參加甄選。
二、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全班前50%為原則,且操行分數達80分以上。
三、非本國籍學生不得申請原屬國家交換學生。

●報名資料:請至教務處國際事務中心領取報名資料或至官網下載。
(1) 報名表。 
(2) 系主任同意書。
(3) 家長同意書及保證書、交換生履行義務同意書。
(4) 履歷表一份 (格式不限,含簡歷+個人自傳、社團、經歷、特殊表現)。
(5) 以留學國語言及中文繕打出國學習讀書計畫各一份。(內容應就本次申請所列學校自行選擬具體研修計畫含留學動機,格式不限,文長不得少於一千字) 。
(6) 系(院)教師推薦函一封。 (格式不限) 
(7) 語言能力證明影本。
(8) 112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排名證明書及歷年中文成績單(轉學生需提供原學校歷年成績單)。
(9) 國際事務中心志工服務證明書及其它有助甄試資格審查之證明文件影本。
※報名時請將以上1~9項文件依序排列,請先攜帶正本至國際事務中心確認無誤後,並於截止日前繳交
正本一份、影本六份


●姊妹校相關資料如下(名額、語言成績要求以姊妹校最終提供為準):

 

編號 學校 語言成績要求 交換課程實施期間
1 日本城西國際大學 日語檢定N2以上 114年9月~115年8月
2 日本北亞大學 日語檢定N2以上
3 日本國立香川大學 日語檢定N2以上
4 日本新潟經營大學 日語檢定N2以上
5 日本名城大學 日語檢定N2以上
6 日本星城大學 日語檢定N2以上
7 日本長崎外國語大學 日語檢定N2以上
8 日本三重大學 日語檢定N2以上
9 日本多摩大學 日語檢定N2以上
或多益成績600分以上

 
10 日本昭和女子大學
(須負擔姊妹校部分學費)

 
日語檢定N2以上

注意事項:
(1)    交換期間需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出國期間之住宿、生活等相關雜費,應自行負責。
(2)    交換研修期間每學期修習課程不得低於九學分。
(3)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
113年11月27日(三)中午12點整截止,逾期恕不受理
(4)    申請費用:報名時需繳交新臺幣3,000元行政處理費。
(5)    凡錄取完成提名後,不得擅自放棄交換生身分。
(6)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至行政大樓四樓國際事務中心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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