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110年臺灣南加州大學博士後研究獎助金簡章」
教育部為促進科技、醫療相關及科學領域之發展,與南加州大學合作設立博士後研究獎助金計畫,共同出資選送我國優秀研究人員赴該校從事博士後研究。
◎獎助額度:每名研究人員每年美金6萬8千元,額度包括薪資福利、醫療保險、健保、牙保及視力保險。
◎獎助期限:
(一)第1年原則於110年11月16日開始。
(二)第2年視受獎人第1年學術研究評鑑結果與有無研究經費,決定第 2 年是否續予獎助。
(三)獎助期限最長2年。
◎獎助研究領域:包括(但不限於)永續能源、科技與循環經濟、智慧設計與工程、生醫與醫學相關科學、國防科技與生物科技等研究領域。
◎申請資格條件: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澎、金、馬地區設有戶籍。
(二) 申請者於線上報名申請時,必須已取得博士學位,且取得博士學位不得超過3年(以線上報名截止日計,即107年7月16日至110年7月15日止之期間內取得博士學位者),本計畫得優先錄取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取得博士學位者。
(三) 於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取得博士學位者,或於國外大專校院取得博士學位者,其學校應已列入本部參考名冊,並依大2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畢業學校未列入本部外國大學參考名冊者,得檢具為當地國政府學校權責機關或其認定之教育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之證明文件,或於大陸地區大專校院完成博士學位者,其學校應已列入本部認可名冊,並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或於香港、澳門大專校院完成博士學位者,其學校應已列入本部認可名冊,並依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辦理。
(四) 符合南加州大學徵求本博士後研究計畫報名相關規定,並於截止日以前已向南加州大學提出申請者;其申請期間為該校所在地時區-美國太平洋夏令時間(U.S. PST)110年6月10日(星期四)至110年7月15日(星期四)凌晨2:00,申請網址:https://postdocs.usc.edu/taiwan-usc-application/。
(五) 未同時獲得我國政府預算所提供之各類出國獎補助款者。所稱我國政府出國獎補助款,係指本部及其他機關(構)以我政府國(公)立預算所提供攻讀學位或博士後研究之經費。
(六) 公費生及有服務義務者(如師範校院公費生、軍警校院生、實習生、軍人、警察等),應自行依其身分所涉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出國研究事宜,經甄審錄取者,不得以具前述身分為由申請延緩出國研究。具有役男身分者,其出國依兵役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甄選資訊詳如附件所示,欲申請者請於110年6月10日至7月15日,將電子資料上傳至報名系統(https://postdocs.usc.edu/taiwan-usc-application/)。
歡迎符合資格之學生踴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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