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僑生) 105年度清寒僑生工讀開始申請囉~~
105年度清寒僑生工讀申請囉~~
各位親愛的同學,105年度清寒僑生工讀開始申請囉,相關清寒僑生工讀金實施細則如下:
一、依據:
僑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僑委會)98 年 12 月 23 日僑輔在字第 09830419121 號令修正之「僑務委員會補助僑生工讀金要點」訂定之。
二、目的:
清寒僑生工讀補助金之設置,為提供清寒僑生在校工讀機會,以扶助其在臺生
活,凡合於申請資格者,得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格:
(一)申請條件:
本校大學部在學僑生,家境清寒,生活確屬困難者。
(二)限制申請條件:
1.享有教育部清寒助學金並同時獲得僑委會其他獎助金。
2.上學期工讀績效經承辦單位考評不合格。
3.前一學期記大過乙次以上。
4.犯刑事案件經法院判刑者,未獲判易科罰金或緩刑宣告。
5.因故休、退學或開除學籍。
四、工讀金額:
本學期(104學年度第2學期)僑生工讀名額2名,工讀金則視僑務委員會每年預算額度分配,其工讀金補助以每人每小時不逾新台幣一百二十五元為原則。
五、申請方式:
申請者檢具本校僑生工讀申請表(請至中心領取或自行列印),送交國際事務中心審查,確實瞭解其家境清寒狀況,以核定適當人選。
六、工讀內容:
由承辦單位負責規劃執行及督導考核,負責文書處理、器材整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務。
七、實施方式:
(一)每週工讀時數以 5 小時為原則,且不影響課業為原則;如遇國定假日或學校放假,須事後將工讀時數補回。因故無法按時工讀者,應事先向工讀單位請假,俟後另排時間補足工讀時數。
(二)工讀有以下各款情事之一者立即停止其工讀,並由候補者遞補之:
1.一個月內請假三次以上者,但病假不在此限。
2.一個月內曠職一次以上者。
3.受大過乙次以上處分者。
申請時間:從即日起至3月21日止。
國際事務中心
105.03.11
03真理大學補助清寒僑生工讀金申請表.pdf
真理大學補助清寒僑生工讀金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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