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截止】僑務委員會110年度績優僑生獎學金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開始申請囉!
僑生聯字第11005019381號
僑務委員會110年度績優僑生獎學金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已截止】
一、申請資格
(一) 就讀大專院校二年級以上僑生,憑109學年度學行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甲等(80分)以上。(碩、博士生不得申請)
(二) 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三) 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來臺升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香港、澳門學生,符合上述資格者,亦得申請。
(四) 110年度獲領此獎學金者,明年(111年度)不得以109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本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二、獎學金金額
(一) 績優僑生獎學金:本年度為鼓勵績優僑生卓越表現,特增設績優僑生獎學金,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0,000元及獎狀乙紙。
(二) 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每名可獲頒新臺幣5,000元及獎狀乙紙。
三、獎學金申請流程及規定
(一) 學生應於110年10月8日前至「獎學金申請系統」(連結可點),線上填寫並列印申請表後,檢附居留證件或身分證影本、109學年度成績單(含操行成績),向國際事務中心提出申請。
請注意:務必以繁體輸入學院及系所名(全名輸入、勿輸入簡稱);申請表上之個人資料如有誤,將不另行中通知修正並將取消資格,請務必確保申請資料無誤。
四、審核方式
(一) 績優僑生獎學金:依各校函報符合資格人數及建議核獎序次、學業成績進行評比,擇優給獎;獲獎學生應提供5分鐘影片介紹在臺灣學習心得。
(二) 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依各校函報符合資格人數按比例分配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獲獎名額,並依建議核獎序次,於該名額內核定獲獎名單;已獲績優僑生獎學金者不重複給獎。